常报全媒体讯 记者昨天获悉,市区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受到市民欢迎。目前全市平均每天资金监管业务受理量均在150笔左右,一年累计受理业务近3万份。 为保障不动产(存量房)交易资金安全,从去年6月30日起我市市区范围内全面实施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工作,该业务开展以来,其免费、安全、高效的特点受到广大市民追捧。 5月份,市民杨女士看中一套位于新北区的二手房,价格非常优惠。房东表示因子女已在国外定居,所以急于出售,120多平方米的房子总价只要60多万元。杨女士很快与房东签订了购房协议,并支付了13万元定金。随后,她在监管账户中存入自有资金1万元,与银行贷款的40多万元共同办理了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业务。 但两周后,杨女士突然接到通知,正在交易的房子被法院查封,无法继续办理过户手续。她赶紧跑到资金监管窗口查看,发现监管资金仍在监管账户中,“幸好有资金监管,才把我的损失降到最低。” 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,资金监管开展1年来,全市已有12家银行开通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业务、4个不动产交易资金监管受理点,这种“一手交钱、一手交房”的交易方式已受到市民的普遍欢迎与支持。 资金监管既保障买方资金安全,也保障卖方房产安全。按照原有的交易模式,一般情况下,二手房交易是由买方先行向卖方支付除贷款之外的房款后,卖方将产权证过户给买方,买方凭新的产权证办理贷款。若按照这种模式,特别是在买方无法支付全款、需进行贷款的情况下,买方能否顺利贷款就直接影响卖方的房产安全。而通过资金监管,就彻底解决了这一问题。 该负责人提醒市民,在交易过程中,双方要谨慎看待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,合理拟定监管协议、支付定金,最大程度保障交易双方利益。“资金监管的范围包括二手房买卖备案合同中约定的购房价款,但不包括房屋过户所涉及的各项税费、定金、尾款。”也就是说,杨女士的13万元不在监管范围内。但如果不支付任何定金,一定程度上也不利于保障买家的权益。如果卖方在交易中反悔,按照相关法律规定,应按双倍定金返还给买方。(黄洁璐 曹晶) (责任编辑:admin) |